歙县新丰化工有限公司23000吨/年改性PVC特种树脂搬迁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
发布时间:2014年3月 阅读次数:2518次
职业卫生网上公示
建设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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歙县新丰化工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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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地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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歙县循环经济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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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及联系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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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国庆 186559825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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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名称及简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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歙县新丰化工有限公司23000吨/年改性PVC特种树脂搬迁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
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和改善城区环境,歙县新丰化工有限公司搬迁至黄山市歙县循环经济园内,拟投资6880万元新建23000吨/年改性PVC特种树脂项目。分二期实施:其中一期工程15000吨/年(羧基改性氯醋树脂10000吨/年、羟基改性氯醋树脂5000吨/年),二期工程8000吨/年(乳液法氯醋树脂5000吨/年、羟基改性氯醋树脂3000吨/年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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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场调查、采样、
检测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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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智嵩、罗京辉、安敬喆、卢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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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场调查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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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.9.23--2013.10.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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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样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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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.10.23--2013.10.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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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测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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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.10.26-2013.11.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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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单位陪同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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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国庆、徐欢、潘金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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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项目存在的
职业病危害因素及
检测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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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有害因素:氯乙烯(高毒)、乙酸乙烯酯、异丙醇、马来酸、偶氮二异丁腈、甲醇、丙酮、固碱、氯气(剧毒)、粉末(其他尘)、十二烷基硫酸钠、十六醇、过硫酸铵、一氧化碳、三氯化铝、氟利昂;
物理因素:噪声、高温、工频电场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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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价结论与建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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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安健〔2012〕73号文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(2012年版)》(安监总安健〔2012〕73号)的规定,拟建项目在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中属于“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”中的“合成材料制造”业的“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”,根据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》(2012年版)的规定,结合本评价报告的分析,拟建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“严重”的建设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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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审查专家组
评审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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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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